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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预算编制情况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14条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情况报告及报表
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附件:
2024年雄县四本预算.doc
附件:
目录.docx
附件:
雄县2024年债务公开.doc
附件:
雄县关于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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