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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第十届雄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第十届雄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2号提案的答复

 

张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并及时消除隐患。扎实开展“校园欺凌”防范工作,定期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社会环境复杂的薄弱中小学校、留守儿童家庭、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具有特殊困难的中小学生以及校内、校园周边各类场所,特别是学生厕所、宿舍、上下学道路等隐蔽偏僻、易发生欺凌的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完善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并以班为单位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学生身心健康动态,对存在及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

依法依规严肃处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完善校规校纪,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妥善做好欺凌事件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疑似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件调查,判定事件性质和原因。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和家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由学校给予校纪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

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底线思维,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相互通知,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并利用课堂和班队会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防范学生欺凌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教育局邀请专家举办大型的法治专题讲座,学校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实践,提高生命安全和法治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把防范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防范欺凌各项工作制度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梳理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建立事前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欺凌事件报告制度。学校结合心理健康筛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加强对重点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防范预警工作,在准确研判的基础上,采取约谈、家访和心理疏导、教育惩戒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建全长效工作机制。我局深入总结校园欺凌防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对近几年省内发生的学生欺凌严重事件进行认真反思,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建立和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责任机制,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岗位职责。强化校园欺凌预防,制订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鼓励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完善考评机制,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并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

凝聚学校家庭社会防范欺凌合力。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开放日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指导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了解防范欺凌事件的重要性,掌握孩子心理发展的规律,依法落实监护责任。主动协调公检法,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校内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严厉防范和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防范欺凌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工作进展。对舆论高度关注、经过网络广泛传播、社会影响较大的欺凌事件,积极协调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处置,营造良好氛围。

 

 

                     雄县教育局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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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4-01-04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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