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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第十届雄县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第十届雄县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郭双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岗位职责和规范操作流程;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管理40条》《学校食堂食谱计划和收费建议标准》,明确了各学校每周食谱和收费标准。学年初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责任书作为年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目标和年终学校食品安全综合考评与表彰的主要依据。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我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部建设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民心工程,并接入省和新区两级监管平台,常态化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围绕食品加工、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等方面进行网上巡视,及时督促学校食堂整改。对大宗食材采购实行招标采购定点供应,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强化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三、优化食堂运营模式。我县义教阶段中小学食堂23所,20254月份前自营食堂15所,委托经营8所。五月份根据新区最新相关规定,学校均与委托经营方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目前已经全部为自营模式。

四、提高饭菜质量和口感。坚持以学生吃的舒心,家长放心的原则,明确规定食谱计划和收费标准。住宿生就餐学生5001000人的,女生每月收取240元,男生每月收取260元。就餐学生500人以下的,女生每月收取260元,男生每月收取280元。午餐生就餐学生1000人以上的,每次收取68元。就餐学生5001000人的,每次收取8-10元。就餐学生500人以下的,每次收取1012元。增加特色营养餐。每周吃一次虾仁,人均最低五个,炖一次排骨或鸡腿,排骨和鸡腿轮流炖。

五、加强家校合作与沟通。重新修订陪餐制度,明确做到“双陪餐”,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与沟通。各学校建立以师生代表为主体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并成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管理监督家长委员会,定期深入食堂,对食堂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和监督。通过定期检查、评比、座谈、问卷调查及设置意见箱等形式,适时进行市场菜价调查,经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食堂不断改进工作。

 

 

                              雄县教育局

2025623

名  称: 对政协第十届雄县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80002/2026-00267
发布机构: 雄县教育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6-02-2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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