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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辛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雄建集团

2026612日县政府第2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辛伟同志任县社主任;

肖扬同志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腾飞同志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泽民同志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彤同志任改革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泽军同志任教育局副局长;

田曼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庞红旭同志任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崔则玉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景炜同志任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康同志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范龙任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硕任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会良同志任公安局米家务派出所所长(副科级),不再担任公安局米家务派出所指导员职务;

庞嘉同志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志强同志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帅同志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郅川伟同志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丽同志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丹阳同志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孟强同志不再担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逸凡同志不再担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公特同志不再担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长海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军友同志不再担任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子健同志不再担任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伟同志不再担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郑佳玉同志不再担任营商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刘鹏同志不再担任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温佳瀚同志不再担任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伟同志不再担任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亚春同志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发展局局长职务;

刘延彬同志不再担任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雄县人民政府

2026616

名  称: 关于辛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baodingxiongxian/2026-02557
发布机构: 雄县人民政府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6-06-18
主题分类: 雄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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