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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化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危化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雄县应急管理局、雄县气象局、雄县卫生健康局、雄县生态环境局、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县公安局、雄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主要抽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数据(A、B、C、D四个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总数量的12%。

三、抽查部门及检查事项

(一)雄县应急管理局

检查事项: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

雄县气象

检查内容: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雄县卫生健康局

检查事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雄县生态环境局

       检查事项: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情况的检查;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管理情况的检查。

(五)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事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六)雄县公安局

检查事项: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

(七)雄县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危化企业主体名单,由牵头部门派发到联合抽查部门,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要按照抽查内容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一般采用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雄县应急管理局、雄县气象局、雄县卫生健康局、雄县生态环境局、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县公安局、雄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二)抽查结果处理及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各监管部门联合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逐步加大执法力度,紧盯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抽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联合抽查的实施,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抽查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和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和上门服务有效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雄县气象局         雄县公安局       雄县卫生健康局

 

 

 

   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雄县消防救援大队

 

 

   

雄县生态环境局 雄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雄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docx1.docx
名  称: 关于开展危化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80020/2024-00144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4-07-02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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