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的要求,现对省道S042(荣乌高速至保静公路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1日。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