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控制、消除和减少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人身安全、机关工作秩序、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闹事、游行、“法轮功”等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职工非正常死亡及其它涉及职工生命、单位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审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姜彦海
副组长:杨福生 孙庆华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审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五、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报县委、县政府应急办及其他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三)地方外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现场统一调度和处置;
3、其它参照地方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对应急事件的处置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纪律。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对无故、借故不参加或设关设卡拖延处理工作及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业务培训和演练,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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