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对食品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和监测,发现有食物中毒或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二)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务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全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县社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世军 县社主任
副组长:李永志 县社副主任
李乐群 县社副主任
郑西彪 县社副主任
成 员:梁丽红 办公室主任
赵 芳 财务科长
邓金生 盐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永志兼任主任。
领导小组可根据食品安全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全系统食品安全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人力保障
县社将根据不同情况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检验提高应急指挥、信息报告、事故和疾病预防及应急救治体系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人力资源调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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