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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共计2196万元,其中:中央392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2万元,发展新农村集体经济300万元),省级902万元,新区152万元,县级配套750万元。一是用于资产收益项目1279.8万元,其中948万元通过遴选确定实施主体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约定年收益率为6%归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331.8万元用于产业帮扶资产收益项目,通过遴选确定实施主体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约定年收益率为6%归全县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二是用于支持弥补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576.2万元。其中55.9294万元用于农村供水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群众日常用水需求;21.779644万元用于农村自来水项目,改善群众饮水质量;498.490956万元用于道路建设项目,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三是雨露计划拨付20万元,用于资助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在读的职业院校子女。四是扶贫专岗补贴拨付15.49万元,安置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五是外出务工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拨付4.51万元。六是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00万元,其中50万用于雄州镇韩西楼村休闲农业采摘项目;50万用于大营镇孙村高标准现代蔬菜冷库项目;50万用于双堂乡刘庄村林下经济试点和儿童友好乡村研学实践基地项目;50万用于北沙口乡北沙口村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50万用于张岗乡张庄村林下经济试点及中药材种植项目;50万用于龙湾镇道务一村豆腐工作坊项目。目前全部资金拨付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5日)。 监督单位和地址:雄县农业农村局 政府综合办公楼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12317 03125561714 xxnyncj2021@163.com 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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