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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3〕34号),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139号)的有关要求,经雄县(市、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1月18日审定,现将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目库拟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附件:雄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 监督单位: 1、雄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12-5561714 单位地址:政府综合办公楼 邮箱:xxnyncj2021@163.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雄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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