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水平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村民污染环境行为无制度约束。
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制度,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定时定点到指定位置倾倒生活垃圾的习惯。同时,充分发挥属地乡镇执法队伍的作用,加强对乱堆、乱倒垃圾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在村内设立“红黑榜”对乱堆、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问题二:乡村两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问题。
目前全省没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统一规范及技术性指导,建议有条件、基础好的村庄,参照龙湾镇胡各庄村模式推行垃圾“干湿分类”,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同时,结合部分村庄实际推行垃圾分类样板街道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力求提案事项办理落实到实处,让广大居民切实感受到转变,也给各位政协委员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雄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