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政字〔2023〕42号
雄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逸凡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2023年9月19日县政府第4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逸凡同志任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海清同志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春玲同志不再担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