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政字〔2024〕3号 关于郭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政字20243

 

雄县人民政府

关于郭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雄建集团:

2024119日县政府第49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郭健同志任改革发展局副局长;

张舒雅同志任教育局副局长:

李志民同志任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张宏伟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军红同志不再担任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小贝同志不再担任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唐传韵同志不再担任改革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杨超同志不再担任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文勇同志不再担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申倩同志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财政局局长(副科级)职务;

陶雪同志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副科级)职务。

 

 

 

雄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