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政字〔2025〕18号 关于崔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雄建集团

2025911日县政府第86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崔明同志任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学茂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明山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宋家星同志任工信科技数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昆同志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穆会来同志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郭亚葳同志任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颖莲同志任支援油田建设中心副主任;

刘亚彬同志任县社副主任;

郭伯英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主任职务;

刘宽江同志不再担任公共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邵娜娟同志不再担任公共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郭健同志不再担任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邓冲同志不再担任县社副主任职务;

冯宇雄同志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丹同志不再担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