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新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37号)及《河北雄安新区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环境现状及地质灾害发育基本情况
我县主要地质灾害为地裂缝、地面沉降,均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均为小型地裂缝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农村、林地中,共威胁7户24人7间房屋。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多年地裂缝地质灾害统计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我县每年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全年约65%的地裂缝发生在此时段。因此,6-9月份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三、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雄州镇黄湾村、张魏庄头村、艾西楼、古庄头村、东安各庄村、大营镇文家营村、龙湾乡马务头村是地裂缝重点防范区。
(二)防治重点
城镇、村庄、医院、学校、旅游景区、在建工程和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是防治重点。
四、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群测群防
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制定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强化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着力加强气象预警预报
自然资源局主动与上级部门及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气象状况,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信息共享,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每次强降雨来临之前,重点提醒地质灾害易发区相关乡镇。同时,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电话等各种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确保提前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执行巡查监测制度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对汛期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包乡的包联工作机制和模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四)深入开展防灾宣传培训
要注重宣传引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普及识灾防灾、灾情速报、防汛避险、逃生自救等方面知识与技能。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在社会上营造地质灾害防范氛围。特别是要深入地裂缝隐患点,现场对乡镇村干部、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中小学生、留守老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培训,让群众熟悉避险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地灾隐患点治理
要对现有地裂缝隐患点进行有效处置,针对发育在林地和农田中已经填埋的,再次进行排查,出现新裂缝的要在汛前组织彻底填埋,加强巡查监测;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应划定危险区,周边设置防护围栏及明显警示标识,严防社会无关人员进入;涉及房屋开裂的,应做好受损房屋加固,提醒受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加强对受损房屋的警示巡查,密切关注墙壁开裂情况变化。
(六)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
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把在建工程、油气管线、旅游景区、学校、医院、铁路高速等交通干线沿线作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加强对以上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油气管道公司、旅游景区、交通运输部门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制定防灾预案,确保防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安全度汛。
(七)全力做好险情处置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技术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地组织群众转移。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雄安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关键之年,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强化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防治责任
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相互推诿,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各乡镇及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财政部门给予地质灾害技术服务、隐患点治理、科普宣传、巡查监测、应急物资储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必要经费保障,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四)着力强化值班值守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阵以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发生。一旦遇有灾情和险情,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的要求,第一时间迅速、准确上报,并立即釆取应急措施,及时发布消息,提醒公众防范,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