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政办字﹝2023﹞3号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雄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雄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付红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白 雪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 森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士伟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红凯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范克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田浩成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 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孟凡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尚逸峰 县改革发展局局长
王 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庞宏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永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滕宝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军辉 县民政局局长
庞红义 县教育局局长
李宏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立军 县财政局局长
郑军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方慕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瑞东 县公安局政委
徐会来 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赵丽华 县工会常务副主席
史润夏 团县委书记
高春涛 县妇联主席
张泽昌 县科协主席
张月中 县残联理事长
陈园园 雄县服务雄东片区建设临时管理委
员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 伟 社工委书记
马世超 雄州镇政府镇长
李海亮 大营镇政府镇长
胡兰兰 鄚州镇政府镇长
刘建功 昝岗镇政府镇长
张 强 苟各庄镇政府镇长
赵 俭 龙湾镇政府镇长
贾 振 朱各庄镇政府镇长
王敏娟 米家务镇政府镇长
李晨颖 双堂乡政府乡长
邓 飞 张岗乡政府乡长
车绍彬 七间房乡政府乡长
赵龙波 北沙口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订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建设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县直相关部门的文件方案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各单位设兼职联络员,负责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将慢性病防控融入本单位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本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如:“健康加油站”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健身活动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归口管理。
5.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每年在本系统至少新创建1家无烟单位。
6.积极参加《“万步有约”职业人群激励大奖赛》活动,全面推广中国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干预项目,以健走积分竞赛为手段,借助机关、企事业单位“团队”的监督激励作用,促进参赛者积极参加体育运动。
(二)各单位职责
1.慢病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雄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相关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帮助协调各单位负责辖区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2.各乡镇、社工委、雄东临管会:负责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积极配合卫健局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的创建等工作。
3.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做好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负责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和网络,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并形成报告;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牵头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等。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及时落实创建配套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5.县改革发展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做好健康酒店的创建,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创建健康学校、无烟学校、学校健康食堂工作,负责牵头并指导各乡镇、社工委、雄东临管会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并提供体育设施简介;负责指导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授课不少于6学时,内容包括: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知识,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配合开展健康学校创建。负责全县集体性健身运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促进工间健身活动、健身制度落实;掌握全县社区15分钟健身圈、群众性健身团体、公共体育场地的底数和使用情况。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
7.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对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8.团县委:负责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9.县妇联:负责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社会性健康团体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10.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做好全县健康食堂、餐厅的创建,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
12.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的创建,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
1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府健康食堂的创建,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
14.县委组织部: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年度任务目标考核。
15.县总工会: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职工的健康权益,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组织职工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16.县公安局:负责按年度提供全县辖区内居民总户籍数、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死亡注销户口情况等资料。负责协助开展医疗机构以外的死因监测和统计工作。
17.县民政局:定期与卫健部门交换辖区居民死亡信息,配合完成人群死因监测工作。落实因病(特别是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经济救助政策;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8.县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相关政策保障文件、措施落实情况。
19.县爱卫办:负责开展烟草控制,减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达到100%,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和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
20.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健身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的建设。
21.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完成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