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型货车绕行的通告(有效)

雄政通20234

 

根据我县城区交通运输安全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结合大规模建设期移动源污染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途经县城建成区重型货车实施绕行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绕行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

二、绕行车型

途经雄县县城的重型货车。

县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邮政、市政、园林、环卫以及运输生鲜食品、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须到县交警大队审核批准,办理道路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救援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绕行路线

燕南路、S042、保静线安新方向来车,均绕行温白快速路向南行驶,经白洋淀高速引线驶向保静路东环(S043)。

四、管控措施

1.交警大队在禁行区域设置了交通指示牌,提醒过往车辆禁行事项;增设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闯禁行车辆进行违法抓拍。

2.交警大队实行定点处罚与机动巡逻的工作模式,针对县城区内闯禁行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定,服从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县公安交警部门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阻挠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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