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动态调整《雄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
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雄县政务服务领域
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和河北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雄安政办字〔2025〕10号)的事项变动情况,对《雄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雄县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见附件)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落实,及时动态更新本单位的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清单,该清单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1.雄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2.雄县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雄县营商环境局代章)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