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省、新区、县相关文件精神,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决定在全县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71日至7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雄县县域内物业公司,抽查比例为15%

三、抽查部门及检查内容

(一)雄县城市管理

检查内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雄县公安局

检查内容:保安服务业检查

雄县综合执法局

检查内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物业公司名单,由牵头部门派发到联合抽查部门,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要按照抽查内容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雄县城市管理雄县公安局、雄县综合执法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二)抽查结果处理及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抽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管服务。抽查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和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和上门服务有效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雄县城市管理                  雄县公安局              

 

 

 

雄县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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