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雄县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务信息和生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不断规范信息发布质量。按时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广播、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雄县生态环境”公众号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沟通交流、凝聚民生”为宗旨,及时发布政府政策,定期发布空气质量预备,加强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公开。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28(5件免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及时更新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搜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作细,确保工作力度和成效都有显著提高。
(三)加强对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