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经请示县政府办同意,依程序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相关信息167条。行政性事业收费等政策信息26条(其中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17条,其他信息9条),雄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等9条,全县总决算、部门决算等63条,预算公开等69条。利用财政公众号、LED显示屏等载体,公示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直达资金、预算绩效、民生保障等内容,41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继续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直达资金清单公开等。不断推进政策精准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跟踪解读、二次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同时对栏目设置等事项适时提出意见建议。
(五)监督保障
结合财政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先后2次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信息公示操作培训,确保信息依规、及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2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年来,财政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了公示,未出现相关问题,但在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解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有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运用通俗易懂的图解图表、直观的视频音频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