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改革发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雄县改革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不断加强公开力度,优化政务服务,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雄县改革发展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围绕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我局共发布涉及供水价格、天然气价格、电价政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疫情物资接收情况等文件通知公告公示类19件;建议提案类9件。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4条。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2022全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是申请统计数据资料,因申请内容涉密新区规定不予公开,均与申请人解释清楚未接受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雄县改革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事项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 统计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及时发布政府政策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工作中准确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作细,确保工作力度和成效都有显著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