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住建领域信息为重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提高雄县住建领域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将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据统计,2022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条。具体内容:水质检测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保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各业务股室对应公开事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到及时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及监督权。
二是压实责任,严格考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将工作落实到人,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并通过漫画、海报、短视频等通俗易懂且易于传播的新媒体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开展培训会,对各股室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与规范性。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有待规范。有时更新不及时,缺乏时效性;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平台建设有待健全;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性文件,提升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发布;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反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