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征迁办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和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征迁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征迁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受理及答复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接收信息、第一时间处理信息、第一时间答复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雄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动公开相关通知要求,科学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政务公开和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组牵头统筹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处室工作职责。定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及时进行数据录入和维护,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办未收到公开申请,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自查评估,我单位在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栏目区分不准确,属性把握不到位,文件要素不完整,专题设置不齐全等问题,在整改过程中也还存在质量不高、定位不准、范围不全等问题。我们将继续以政务公开体系完善和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在栏目的精细化调整,发布文件全覆盖要素补全,发布政策多元化解读,专题内容更新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升上下足力气,迎头赶上,在新年度促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展新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