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民生事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在雄县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信息21条,其中本部门机构职能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公告公示9条;建议提案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实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信息102篇。另外,在河北省“互联网+监管”、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也进行了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牢牢掌握新闻报道主动权,明晰内容审核发布流程和监管责任,对内容更新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制定和完善舆情应急预案,对一些苗头性现象,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防患未然。2022年无重大舆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的信息更新有时不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须继续提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