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主动公开情况
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和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化建设,按照雄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动公开相关通知要求,科学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职任组长,各股所队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统筹工作。
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工作职责。
三是强化公开意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明确专人,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公开工作更加有效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面对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日益迫切的需求,面对市场监管工作日新月异的变化,面对新区大规模建设发展,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更需要全面加强完善,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丰富依申请公开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公示;三是加强新法律、新规章的公开公示,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舆情监测;四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运用,拓展渠道,扩大知情面,增强知情权,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努力使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