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新区、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其他各项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加深公开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更新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乡镇概况,积极发布镇政府重点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我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重大项目等,切实做到信息收集及时、信息发布准确、信息更新迅速。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全镇统筹工作,由党政办、纪委联合督导考核,对各所站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月统计、季度通报、年底排名,奖先罚后,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及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三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进行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