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雄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指导下,认真贯彻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社会关切,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广播、电视、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3项。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沟通交流、凝聚民生”为宗旨,及时发布政府政策,为民服务,截止到2023年底,共发布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不断致力于拓宽群众沟通渠道,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网站、信函、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主要涉及不动产权属信息、项目规划、用地情况等内容,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率100%,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公文公开属性审查,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今年来,主动公开内容涉及惠企纾困政策、不动产权登记情况、区域规划、空间规划、项目建设进展、土地征收、住宅用地情况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充分体现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了政策透明度.本年度在63项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事项中,实施信息公开并明确公开渠道的共计31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确保符合国务院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对页面设计进行优化整改,着力打造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门户网站,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感和可操作性。通过统一的专栏索引,方便群众全方位、更准确地获取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制度和工作措施。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努力把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作细,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三是加强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