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雄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8条。其中,机构设置1条,医疗诊所备案公示15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等各类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公示18条,公开年报1条,其他公开事项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雄县卫生健康局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务信息公开始终,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做到“三审三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合标准,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作为主要载体,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了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事项事宜、惠民活动等面向社会公开,通过此方式,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以考核反馈为坐标激励,力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微信公众号公开为辅,受关注量影响,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没有达到预期。二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广政务新媒体,充分调动各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社会关注的卫生健康问题,定期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