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雄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承办企业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等文件要求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雄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有资质、合条件的企业作为该项目承办企业。2024年10月29日通过第三方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
  雄州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河北雄安瑞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七间房乡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河北雄安沃牧商贸有限公司;
  昝岗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硕格商贸有限公司;
  朱各庄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广苗商贸有限公司;
  大营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大营镇建福超市;
  双堂乡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双兴超市;
  龙湾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地道农夫商贸有限公司;
  米家务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佳合超市;
  苟各庄镇商贸中心的承办企业为雄县苟各庄镇仪家便利店和河北雄安讯启达科技有限公司;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承办企业为河北雄安洪韵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北雄安新岛商贸有限公司。
  现予公示,本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雄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
  联系方式:雄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312-55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