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雄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雄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依托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3条,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处罚清单等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内容,做到了行业监管更加有力、行政执法更加有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4年收到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政府公开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人员,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杜绝出现涉密、敏感等不适宜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借助“雄州之声”公众号及时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业务办理流程、公交车停运通知、道路断交公告等资讯,为群众生活、出行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要求相关业务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充分担负起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细化举措、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依据职能做好本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工作督导常态化,对应公开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股室、单位,及时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机构改革后对应主动公开内容变化掌握不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以大讨论“上台阶”活动为契机,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素质提升计划中,明确部门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业务培训内容,将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