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雄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雄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省、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33余条,在微信公众“雄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办转办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相关要求,均依法按时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避免出现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9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主动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存在拖延现象;二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细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公开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新区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标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