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县政府机关、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雄县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县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助力打造透明阳光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60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雄县微讯”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80余条,在“雄县微博”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0余条。今年以来,县政府网站共收到留言210条,均按要求全部办结,平均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聚焦县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督促政策制定部门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雄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办理县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室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政策等专题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要求,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平台内容分为六部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对各相关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更新提出明确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强化考核管理,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1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82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45.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4
11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主动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存在拖延现象;二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细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指导,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标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充分考虑部门职责,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环节产生的政务信息,因地制宜编制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其中涉及20个县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事项780项、乡级政务公开事项158项,并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专栏动态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