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和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实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我局始终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工作,逐渐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栏目,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及时将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公开,并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力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门户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以服务民生、凝聚民生为宗旨,及时发布政府政策,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这一年里虽取得一定的进步,但离高标准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管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和高效。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政务公开经办人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三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提高实施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