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沙口乡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北沙口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乡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严格遵循 “公正、公平、合法、便民” 的指导方针,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抓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一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不仅全面增强了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更切实提升了公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乡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雄安新区数字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信息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宣传信息602条,共605条,确保政务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5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北沙口乡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相关制度,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和 “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原则,兼顾公开与保密安全;指定 1 名专职管理员统筹日常工作,各科室按职能梳理报送需公开信息(含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并做好内部保密初审;拟公开信息须经科室初审、专职复核,重大或敏感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北沙口乡通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 “壮美北沙” 微信公众号两大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官方权威信息发布渠道,相关公开信息需使用上级核发的子账号及密码,经堡垒机安全验证后登录发布,保障了政策文件、重要通知等内容及时精准传递给公众;“壮美北沙” 微信公众号则由乡宣传委员负责日常管理与运营,定期推送乡情动态、便民服务举措及文化活动等内容,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互动沟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北沙口乡积极组织全乡干部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及工作核心要点,专门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同步列入 2025 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与此同时,乡级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修订完善《北沙口乡网络安全保障等有关工作方案及管理制度》,明确网络舆情处置的组织架构、分级响应机制、工作流程、应急保障措施及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网络安全防护与舆情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 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导致群众对乡域相关信息的知晓率不高、参与积极性偏低,难以高效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在主动公开范畴界定、信息提交时效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多元媒体平台及宣传载体推送公开信息,着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同时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培训与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制定契合本乡实际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公开各环节流程;推动主动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政府信息及时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