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备注
1
雄综执交罚决〔2025〕110号
冯建坤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冯建坤
驾驶员冯建坤驾驶冀XXXXX比亚迪牌小型轿车将乘客从弘文花园送至庆生祥饭店后在路边等待接单。经调查,该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的规定
罚款3000元
完全履行
2
雄综执交罚决〔2025〕109号
丁浩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丁浩
驾驶员丁浩通过滴滴平台联系到1单,驾驶冀XXXXX小型轿车将乘客从大华麻辣风送至田氏家常菜,被检查后将订单取消。经调查,该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