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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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备注
1雄城管罚决字〔2026〕第002号河北雄安雄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河北雄安雄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1130638MAD4NM2884/河北雄安雄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柒万元整(70000.00)完全履行雄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