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工信科技数据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县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负责研究提出县优化工业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
(三)制定县智能城市政策规划、制度机制,并负责组织相关制度在智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应用。
(四)统筹协调智能基础设施、信息化系统平台、智能化应用、工程智能化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验收、监督管理和系统运行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负责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应用发展环境,打造数字经济领域发展新高地。
(七)负责拟订县科技发展相关的规划、政策及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国高科技人才的引智工作,建立相应的科技人才特别是引进的外国科技专家的联系服务机制。
(八)负责拟订重大科技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指导科研创新主体改革发展和能力建设。
(九)统筹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基金等)预算总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建议。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设和资金协调、申报、评估、监管等工作。
(十)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发展。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等。
(十一)负责组织落实科协相关工作。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开展科技领域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全县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干部人事、党建、纪检、信访维稳、培训、会务、对外联络协调、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开展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工作。
(二)工业产业发展股。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新材料、新装备、食品医药工业、轻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产业、无线电、节能与综合利用等高新产业工作。
承担管理民营经济事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拓宽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三)科技和数据股。
承担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指导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相关评估。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和新区以及县科技重大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会同有关方面拟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评估。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统筹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县级科普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大型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工作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国高科技人才的引智工作,建立相应的科技人才特别是引进的外国科技专家的联系服务机制。
承担科技专项政策研究、科技资源分配、科技平台建设、科技奖励等工作。制定、起草智能城市政策规划、制度机制,并负责组织相关制度在智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应用。协调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设和资金协调、申报、评估、监管等工作。拟定科技奖励相关规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省、新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基金等)衔接协同,组织起草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基金等)管理制度规范。研究提出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基金等)预算总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建议。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
三、办公地址
雄县雄州路481号
四、办公时间
1.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312-5561969
六、负责人姓名:郭劭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