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红瑜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

4月24日,县长付红瑜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第8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达学习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听取了县住建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解读,听取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防汛备汛、12345热线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至2023年9月期间有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的节录。雄县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是“中国古地道文化之乡”“中国仿古石雕文化之乡”。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进一步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宏阔视野、高远立意,立足雄县实际和新区建设发展大局,高质量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相关工作,充分挖掘本土历史资源,大力弘扬优秀红色文化,在城市更新中延续历史文脉、提升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水平、丰富康养文旅业态体系布局,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把雄县建设成为华北历史名城、温泉康养暖城和宜居宜业绿城,真正讲好雄县故事、塑造城市精神。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河北省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为全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明确了人员转移的范围、原则和职责,构建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和县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联责任机制,为人员安全转移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细致抓好以上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和落实举措,严格抓实关键环节管理,广泛掀起学习热潮。要动态优化安全生产、防汛抗旱、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紧扣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保预案操作性强、高效落地;要全面做好应急物资、救援队伍、避难场所点位储备及建设,加快搭建县乡村应急救援体系;要抢抓汛期来临之前有利时机,加快河道清杂疏浚,坚决保障河道通畅行洪。

会议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全县上下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主要内容,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条块结合,压紧压实责任网格,全面抓好大气、水、污染防治,聚焦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交通运输扬尘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治,巩固提升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持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会议强调,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防汛备汛、12345热线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事关民生的基础性、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化思想认识、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抓好末端落实。一是要充分发挥“燃气一张图”作用,全面摸清县域燃气及液化气使用情况及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二是要深化《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学习,按要求组织县乡村各级在汛期前开展综合演练,确保各项防汛抢险救援措施落地落细。三是要持续强化工单数据分析,加大力度理顺部门与属地的职能条块关系,压紧压实工单办理责任,针对性解决退单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同时要不断优化工单办理,强化社情民意收集,进一步增加平台粘性,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四是要压紧压实包片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镇村网格化管理效能,加大动员力度,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存量清零及新增垃圾日清,推动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治理—管护”长效化机制,进一步细化和美乡村“星级创建”落实举措,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成效。五是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局等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督查,针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防汛备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落地举措及成效开展现场督查,坚决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

会议要求,我县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新区重大工程项目多,各部门务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组织责任部门、属地单位和工程建筑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培训学习,以法律法规有力指导工作实践各个环节,不断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