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为引导屋顶分布式光伏优先在具有可开放容量区域进行开发建设,供电公司测算了截止到2025年7月份县域内雄州220千伏站、昝西220千伏站、明珠220千伏站供电区域光伏可接入容量(见附件1),现将我县第三季度220千伏变电站新能源可开放容量予以公开,请严格按照可开放容量对屋顶分布式光伏进行开发建设。
附件1:雄县2025年第三季度220千伏变电站新能源可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
雄县改革发展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