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的要求,现对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0日。
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