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5】10号)要求,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含建设用地、耕地和其他用地等类型)予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2月 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1.权利人:雄县双堂乡大魏庄村民委员会;坐落:雄县双堂乡大魏庄村;不动产单元号:133103005009JB00001W00000000;面积:3869.16平方米;用途:殡葬用地;附记:该不动产为烈士陵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2.权利人:雄县米家务镇上岔河村民委员会;坐落:雄县米家务镇上岔河村;不动产单元号:133103007021JB00001W00000000;面积:395.89平方米;用途:殡葬用地;附记:该不动产为烈士陵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3.权利人: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张岗乡南庄子村民委员会;坐落: 雄县张岗乡南庄子村;不动产单元号:133103008014JB00001W00000000;面积:678.16平方米;用途:殡葬用地;附记:该不动产为烈士陵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4.权利人: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昝岗镇程岗村民委员会;坐落:昝岗镇程岗村;不动产单元号:133103002017JB00001W00000000;面积:1333.54平方米;用途:殡葬用地;附记:该不动产为烈士陵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5.权利人: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张岗乡开口第一村民委员会;坐落:雄县张岗乡开口第一村;不动产单元号:133103008005JB00001W00000000;面积:263.95平方米;用途:殡葬用地;附记:该不动产为烈士陵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6.权利人:雄县米家务镇米西庄村民委员会;坐落:雄县米家务镇米西庄村;不动产单元号:133103007003JB00001W00000000;面积:2726.25平方米;用途:殡葬用地;附记:该不动产为烈士陵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雄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312-5560007
公告单位: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