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王笑笑《催告书》送达公告

王笑笑(女,身份证号:342222********4023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51112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冀雄卫医罚2025YA005。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没款50990.00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501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冀雄卫医罚催20261),你应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雄县卫生健康局领取《催告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请你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雄县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雄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312-5815427

联系地址:雄县人民大街128

 

雄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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