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度)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标省、新区、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主动、及时、规范,为社会公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多样化渠道。
(一)组织机构健全。我局机构改革成立后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工作有人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
(二)强化公开意识。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及时安排专人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干部职工政策要求熟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过硬,促使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攀升。
(三)优化公开服务。我局始终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统计报送,积极回应改革热点,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4755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作力量不足,我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并且为兼职人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较少,下一步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要报告事项。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