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县政府机关、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雄县认真贯彻省、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强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以公开优服务,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制度促规范,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助力打造透明阳光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积极制定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重大领域信息公开要点,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2020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0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雄县微讯”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12条,在“雄县微博”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21条。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充分利用各自单位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县政府网站共收到留言306条,均按要求全部办结,平均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开答复数量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转发给各相关单位,供工作中参考。2020年,雄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依法按时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雄县司法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两件,均已审结,维持1件,确认违法1件,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雄县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政策、房屋租赁等专题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要求,雄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改版。平台内容分为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改版完成后,通知各相关单位立即对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时更新上传,以及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更新提出明确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雄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雄政办函〔2020〕5号)下发至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雄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认真组织收看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重点工作
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26个试点领域清单,结合我县行政权力运行和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梳理形成了《雄县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县级政务公开24个领域580项,乡级政务公开160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18
1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
51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505
140
行政强制
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7
18888.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主动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存在拖延现象;二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细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公开要求。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新区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标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