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业务办理公开。2020年度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结事项33317件,其中,行政审批类5187件;民生服务类28130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审批局共受理办结审批2350件,共压缩审批时间23560天,平均审批效率提高了84.79%。同时实现跨层级联办,共办结事项3件。
(二)“办事指南、申请示范文本和事项清单”公开。2020年已完成并公开225个政务服务事项细化工作,解决办事指南不精准的问题15个。示范文本公开。以“申请人参考范本就能填报”为标准,逐项编制申请表格示范文本,精简填写要素,对易填错或难理解的地方进行标注解释,降低申请人资料准备难度。目前已编制公布材料范本225份。套餐清单公开。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全力推行“百事通”改革,对开餐馆、开网吧、开药店等100个事项采用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的方式规范办理,目前已梳理公开23个套餐服务事项清单,让服务引导更加精准。
(三)惠民便民措施公开。自2020年6月份启动帮办代办窗口,咨询帮办512件,网络帮办376件,打印复印226份,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贴身、贴心、精准服务,大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从而使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更加具体,效果更加显著。
(四)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020年县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项目111个,交易额23271.8893万元,节约资金1857.149947万元,节约率7.98%。工程项目42个,交易额56945.1071万元,节约资金2540.963184万元,节约率4.46%。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条、宣传栏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36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增加70
51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政务公开有待规范,有时更新不及时,缺乏时效性;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重点不够突出,与办事企业和群众要求尚有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平台建设有待健全;四是宣传力度不够,与服务对象互动性不高。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性文件,提升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三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发布;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群众参政议政交互渠道,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反馈;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强化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府信息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