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雄县生态环境局共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1条,其中:工作动态1条;行政公开40条;其他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雄县生态环境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雄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8
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五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