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财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通知要求,以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业务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专项扶贫资金相关信息1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项,全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07项,主要工作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7
18888.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在事项公开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例如公开方式单一、政策解读方面较薄弱。二是在个别方面,工作人员对公开事项重视程度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针对财政工作业务性较强、专业术语较多的特点,对重点事项予以标注解释,同时通过图画、表格等方式,对有关事项依法依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明白,了解政策深入。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事项,定期进行安排部署、督导进度。三是先后3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