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具有雄县户籍或居住证;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新区低保标准(840元/人/月);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河北雄安新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保障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为10080元/年/人,城乡补差统一为三档,分别为840元/人/月、670元/人/月、570元/人/月。
三、政策待遇
1.每月领取低保金;
2.可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救助政策。
四、申请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大疾病患者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五、办理程序
1.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昝岗管委会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昝岗管委会的民政部门经受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初步审核、公示、审核确认、长期公示等程序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低保证,并按月社会化发放低保金。
咨询电话:雄县公共服务局 0312-638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