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机械化秸秆还田利用机具购置实施主体
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确保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组织行业专家公开遴选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机械化还田利用机具购置实施主体。项目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研究,拟确定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机械化还田利用机具购置实施主体为雄县惠农农机专业合作社、雄县六安农机服务站,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5:30前向雄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2-5561714,电子邮箱:xxnyj2010@163.com。
2021年7月19日